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的,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图▲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喷头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
使用闭式喷头(注意喷头中间的红色玻璃管)就是闭式系统;
使用开式喷头的为开式系统。
其中闭式系统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
开式系统包括雨淋系统、水幕系统。
▲两种喷头▲
各不同系统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管道填充物及各组件上。其中比较常见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和雨淋系统。
1、湿式系统
湿式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设施及供水配水管道等组成。
1.自动喷水湿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4℃且不高于70℃场所。
2.应根据环境温度选择合适的喷头,喷头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
3.湿式灭火系统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
4.湿式系统一个报警阀组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800只。
5.报警阀与水流指示器前应安装信号阀,此阀门必须保持常开,阀门关闭时应有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左边为湿式系统,右边为供水设施▲
2、干式系统
干式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干式系统由闭式喷头、干式报警阀组、充气设备、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设施及供水配水管道等组成。
1.干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4℃或>70℃场所。
2.干式系统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书不宜超过500只。
3.干式系统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
4.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比同危险等级的湿式系统应增大1.3倍。
5.干式系统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有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
6.干式灭火系统喷头应采用直立型喷头或干式下垂型喷头。
7.报警阀与水流指示器前应安装信号蝶阀,此阀门必须保持常开,阀门关闭时应有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左边为干式系统,右边为供水设施▲
3、预作用系统
预作用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开启预作用阀后,转换为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由闭式喷头、预作用阀组、充气设备(不是必须有)、水流报警装置、供水设施及供水配水管道等组成。
1.预作用系统适用于下列场所:
(1)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
(2)严禁系统误喷;
(3)替代干式系统。
2.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充水时间宜≤1min;雨淋系统和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充水时间宜≤2min。
3.对于阀后为空管的预作用系统可以直接采用雨淋阀作为预作用报警阀,对于充气的预作用系统同时还应采取加湿式报警阀、止回阀等防止气体渗漏的措施。
4.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宜≤800只。
▲左边为预作用系统,右边为供水设施▲
4、雨淋系统
雨淋系统由雨淋阀控制喷水范围,由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系统启动雨淋阀,由开式喷头、雨淋阀组、水流报警装置、供水设施及供水配水管道等组成。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
(2)室内净空高度超过现行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相关规定,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
(3)严重危险级Ⅱ级。
2.为了减少雨淋系统的误动作,当采用电动启动雨淋系统时,应由两个独立设置的感温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温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报警按钮动作后启动雨淋系统。
3.雨淋系统必须设置手动应急开启装置,以保证系统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动作发挥其功效。
▲左边为雨淋系统,右边为供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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