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厂区、库区消防通道应畅通,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厂区、库区主要入口处应设置平面示意图。
(2)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建筑物内各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应在明显部位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标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指示、消火栓、灭火器、应急救护用品等)。
(3)安全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保持畅通。生产作业期间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4)安全出口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有应急照明。
2、消防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建筑物内应结合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级别、保护距离、危险等级、计算单元等,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
(2)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宜有器材编号,并明确管理责任人;灭火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有每(半)月检查合格的现场点检记录,并有点检人签字。
(4)消防器材前方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得挪动和破坏消防器材;用过的灭火器不应放回原处。
3、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应符合下列管理要求: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应当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和操作,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2)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m。
(3)水泵结合器应沿道路设置,应当便于消防车的停靠和操作。
(4)室外消火栓应定期维护,冬季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应有防冻措施;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相应的固定标识;严禁遮挡、填埋、圈占。
(5)室外消火栓可结合设置地点、保护区域配置消防水带、水枪和扳手。
(6)室外消火栓宜有器材编号,并明确管理责任人;有每(半)月检查合格的现场点检记录,并有点检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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