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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消防工程安装公司-消防给水系统安装调试

作者:海湾消防设备 文章来源:http://www.gstcp.com/ [ ]

海湾消防工程安装公司-消防给水系统安装调试

01
消防给水管网
安装方式


管道连接方式


目前消防管道工程常用的连接方式有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承插连接、沟槽连接等形式。


01
螺纹连接

螺纹连接用于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及外径可以攻螺纹的无缝钢管的连接,在消防上,当管径小于等于DN50时,采用螺纹连接。

02
焊接连接

焊接连接是管道工程中最重要而应用最广泛的连接方式。其主要优点是:接口牢固耐久,不易渗漏,接头强度和严密性高,使用后不需要经常管理。钢管的焊接方式有很多,有气焊、手工电弧焊、手工氩弧焊、埋弧自动焊等。由于电焊焊缝强度比气焊高,并且比气焊经济,因此优先采用电焊焊接。

03
法兰连接

法兰连接是将垫片放入一对固定在两个管口上的法兰的中间,用螺栓拉紧使其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可拆卸的接头。按法兰与管子的固定方式分为螺纹法兰、焊接法兰、松套法兰等。

04
承插连接

消防上多用到铸铁管的承插连接,铸铁管的承插连接方式分为机械式接口和非机械式接口。机械接口利用压兰与管端上法兰连接,将橡胶密封圈压紧在铸铁承插口间隙内,使橡胶圈压缩而与管壁紧贴形成密封。非机械接口根据填料的不同,分为石棉水泥接口,自应力水泥接口,青铅接口,橡胶圈接口。

05
沟槽连接

沟槽式管接口是在管材、管件等管道接头部位加工成环形沟槽,用卡箍件、橡胶密封圈和紧固件等组成的套筒式快速接头。安装时,在相邻管端套上异形橡胶密封圈后,用拼合式卡箍件连接。卡箍件的内缘就位在沟槽内并用紧固件紧固后,保证了管道的密封性能。这种连接方式具有不破坏钢管镀锌层、施工快捷、密封性好、便于拆卸等优点。


管道连接方式的要求

(1)采用螺纹连接时,热浸镀锌钢管的管件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锻铸铁螺纹管件》GB3287~GB3289的有关规定,热浸镀锌无缝钢管的管件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锻钢制螺纹管件》GB/T14626的有关规定;

(2)螺纹连接时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55圆锥管螺纹》GB7306的有关规定,宜采用密封胶带作为螺纹接口的密封,密封带应在阳螺纹上施加;

(3)法兰连接时法兰的密封面形式和压力等级应与消防给水系统技术要求相符合;法兰类型宜根据连接形式采用平焊法兰、对焊法兰和螺纹法兰等,法兰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GB9112~GB9113、《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和《管法兰用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GB/T13404的有关规定;

(4)当热浸镀锌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要选用螺纹法兰,当必须焊接连接时,法兰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53的有关规定;

(5)球墨铸铁管承插连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6)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不应使用螺纹活接头,在管道变径处应采用单体异径接头。


管道间常用连接技巧及规定

目前消防管道之间常用的连接技巧管卡连接、同径三通的连接、同径四通的连接、弯头的连接、机械三通的连接、机械四通的连接等方式。在使用沟槽连接件(卡箍)连接时符合下列规定:

①沟槽式连接件(管接头)、钢管沟槽深度和钢管壁厚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沟槽式管接件》GB5131.11 的有关规定;

②有振动的场所和埋地管道应采用柔性接头,其他场所宜采用刚性接头,当采用刚性接头时,每隔4 个~5 个刚性接头应设置一个挠性接头,埋地连接时螺栓和螺母应采用不锈钢件;

③沟槽式管件连接时,其管道连接沟槽和开孔应用专用滚槽机和开孔机加工,并应做防腐处理;连接前应检查沟槽和孔洞尺寸, 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沟槽、孔洞处不应有毛刺、破损性裂纹和脏物;

④沟槽式管件的凸边应卡进沟槽后再紧固螺栓,两边应同时紧固,紧固时发现橡胶圈起皱应更换新橡胶圈;

⑤机械三通连接时,要检查机械三通与孔洞的间隙,各部位应均匀,然后再紧固到位;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 1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 2m;机械三通、机械四通连接时支管的直径应满足规定,当主管与支管连接不符合表3-1-1-2 时应采用沟槽式三通、四通管件连接;

⑥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

⑦埋地的沟槽式管件的螺栓、螺帽应做防腐处理。水泵房内的埋地管道连接应采用挠性接头。

⑧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管道变径和转弯时,宜采用沟槽式异径管件和弯头;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一个,四通上不应超过二个;公称直径大于 50mm 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⑨沟槽连接件要采用三元乙丙橡胶(EDPM)C 型密封胶圈,弹性应良好,无破损和变形,安装压紧后 C 型密封胶圈中间要有空隙。



02
架空管道

安装要求



架空管道安装规定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规定;

3)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

4)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 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 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小于墙体厚度,或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

7)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要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通过及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要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9)架空管道外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


管网支吊架的安装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 5倍于充满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重量按规定选取;

4)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相关要求;

5)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一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小于 DN50 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 15m,每 15m 长度内应至少设 1个防晃支架,当管径不大于 DN40 可不设;

(3)管径大于 DN50 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 1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 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 1个防晃支架处理。

7)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03
消防给水管网
试压和冲洗要求


1)管网安装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3)系统试压完成后,要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

4)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要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要停止试压,并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7)管网冲冼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冲洗前,对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对不能经受冲冼的设备和冲冼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11)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12)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钢管);

1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压严密性试验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5)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1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17)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大于0.01MPa;

18)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低于配水支管;

19)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要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21)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22)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23)管网冲洗结束后,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24)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结束,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后,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04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

安装要求


(1)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能满足阀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作标志;

(3)阀门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设置独立阀门,并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05
给水管网及阀门
验收要求



管网验收要求

(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识符合设计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阀门及部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架空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应符合相关规定;

(5)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和消火栓充实水柱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阀门验收要求

阀门的型号、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应正确,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阀杆、手轮等朝向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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